实施编码 | 1262262143884040XP4621084015000 | 事项类型 | 其他行政权力 |
基本编码 | 621084015000 | 业务办理项编码 | 无 |
服务对象 | 自然人、企业法人、其他组织 | 预约办理 | 不支持 |
实施主体 | 武都区地震局 | 实施主体性质 | 法定机关 |
实施主体编码 | 1262262143884040XP | 委托部门 | 无 |
行使层级 | 县级 | 权力来源 | 暂无 |
办件类型 | 承诺件 | 办理形式 | 网上办理 |
办理地点 | 武都区农机大厦6楼震害防御股 | 办理时间 | 上午8:30-11:30,下午14:30-17:30,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受理业务。 |
法定时限 | 60个工作日 | 承诺时限 | 60个工作日 |
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| 暂无 |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| 暂无 |
咨询电话 | 0939-8212892 | 投诉电话 | 18609392223 |
跑路形式 | 原件预审(跑一次,请携带原件材料到窗口办理) | 最多跑路次数 | 1 |
网办 | 支持 | 网上办理深度 | 互联网咨询、互联网收件、互联网预审 |
网上支付 | 不支持 | 物流快递 | 不支持 |
联办机构 | 暂无 | 中介服务 | 暂无 |
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| 暂无 |
1. 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。
2. 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。
3. 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。
4. 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。
5. 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。
6. 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。
7.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,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。
材料名称 | 材料类型 | 材料形式 | 材料必要性 | 材料份数 | 填报须知 | 操作 |
行政复议申请书 | 原件 | 纸质、电子 | 必要 | 1 | 无 |
不收费
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》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,由申请人选择,可以向该部门的各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,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。
|